南京美仁案 | 松山區美仁段一小段800等9筆地號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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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資料

本更新單元座落於東以南京東路四段53巷、南以南京東路四段53巷3弄、西以敦化北路145巷23弄及北以南京東路四段53巷7弄所圍之街廓範圍內,為一非完整街廓。【詳-更新單元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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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範圍

本更新單元座落於臺北市松山區美仁段一小段800、801、802、803、804、805、806、807及808地號等9筆土地,土地面積為2,252.00㎡。【詳-更新單元地籍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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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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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1)實施者:由首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事務
(2)建築規劃: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都市更新規劃::弘傑不動產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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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辦進度

(1)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本案於民國98年12月29日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會議室召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事業計畫報告書。並檢附事業計畫同意書及公聽會會議紀錄、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2/3以上,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3/4之同意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都市計畫變更:
本案土地面積達2,000㎡以上且基地內含四、五層樓建築所占戶數達更新單元總戶數1/3以上,故符合申請100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公告『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並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獎勵容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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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辦理。
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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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1)基本條件設定說明
土地面積:2,252.00㎡
基準容積:2,252.00㎡×225%=5,067.00㎡
(2)容積獎勵概算
本案申請都市更新總容積獎勵為2,491.25㎡,約為基準容積之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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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容積獎勵

本案申請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總容積獎勵為2,578.21㎡,約為基準容積之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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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容積獎勵上限

依「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內容規定,訂定本細部計畫總容積上限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2倍法定容積。故本案以申請基地2倍法定容積(5,067.00㎡×2=10,134.00㎡)之上限為原則。


建築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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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

本案更新後一般零售業、宗祠及宗教建築及住宅共87戶、總銷售面積為4,645.61坪及車位118位。


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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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本案擬採全區段拆除重建方式處理,並以「權利變換」之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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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費用分擔

在經費的分攤上,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按實施者投入本都市更新事業之營建成本及其他相關經費,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按其權利價值比例,計算其共同負擔比例,並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予實施者。


拆遷安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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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他人舊違章建築拆遷補償費用

(本案無)


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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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提列

相關成本項目編列方式和標準依臺北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標準」提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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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預估更新總成本為1,587,171,778元,未來實際費用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權利變換計畫書登載為準。


權利變換估價資訊

將待具體事業計畫核定及權利變換估價作業完成後進行之。


實施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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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進度

本案業已於98年12月申請事業計畫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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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進度

未來預估更新實施期間為100年08月至105年07 ,預定於100年10月辦理事業計畫核定公告、101年07月辦理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公告、101年12月至104年05月為工程施工期間、105年09月完成更新成果備查。


法令諮詢

相關法令查詢,請上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

http://www.uro.taipei.gov.tw/